转专业转出比例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4-24 浏览次数: [ ]

 

20162017级各专业:

根据20178月深圳大学教务部编印的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习手册学籍与学位管理条例中关于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各学院()转出或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学院(本系或本专业)本年级实际报到学生总数的15%。我院同意各级(含所有批次转专业)转出学生有资格参加拟转入学院考试(面试)比例如下:

1.2017级各专业: 入学后2017级各专业已通过校内二次选拔转出部分学生,各专业现有剩余可转出指标应用化学 3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名、环境工程0名、化学0名。化学(师范)6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

2.2016级不分专业转出比例按新规定执行,即由当时的10%提高到现在的15%。名额按全年级15%比例同意转出。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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