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计划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3 浏览次数: [ ]

期中教学检查是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有效举措,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为规范学院的各项教学工作,保证学院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在对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以课堂教学为重点,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教务部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将我院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计划细化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 8周至第13周(1121211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分工:

根据教务部部署,学院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教师要求对课堂教学(包括实验)状况的进行自查,针对课堂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教务部来学院考察上学期相关材料,请各位老师在11月13日前将材料交至419办公室李欣处,包括上学期学生实验报告(电子版实验报告请整理好后交电子版)、上学期所开短课相关材料(考核表复印件、评分标准、过程性材料等)。本次抽查不查实习报告。

2.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听课老师在系主任的带队之下,每位学院领导随机听课节次以上、教授级别随机听课3节次以上副教授级别随机听课2节次以上其他教师随机听课节次以上以便于了解本学院的教学动态(教师听课评价和领导干部听课评价填写路径为:办事大厅---网上评教---教师评教(教师填写)或督导评教(院领导填写)院领导听课评价选择“督导评教”通过“添加”按钮添加提交,教师听课评价选择“教师评教”通过“添加”按钮添加提交。

3.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安排全校公开课4次,主讲教师1王奔;主讲课程:工程材料基础;上课时间、地点:1118日周7-8 丽湖A6-205。主讲教师2何宏平;主讲课程: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上课时间、地点:1118日周7-8 丽湖A6-303主讲教师3杨恒攀;主讲课程:现代材料分析方法;上课时间、地点:1125日周7-8 丽湖A6-307主讲教师4田雷;主讲课程:大学化学;上课时间、地点:1117日周11-12 汇紫楼A307欢迎老师莅临切磋交流。公开课结束后由主讲老师填写公开课活动记录表” 并交到419办公室李欣处(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1

4.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每个系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针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探索,积极推广优秀的教学经验、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化,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教研活动结束,每个系须填写专业教研活动记录表”一份并交到419办公室李欣处(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2。

5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题,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对学生的建议进行分析、总结。学生座谈会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每个班级由班主任汇总填写一份座谈会记录表”交到419办公室李欣(电子版即可),表格见附件3。本项工作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未进行本项工作的班主任在计算教学工作量时将被扣除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6.上述各项工作应在1130日前将情况报告交学院。学院对各项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和汇总,在此基础上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交教务处。并在院会议上向全院教师汇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提出建议。学院对各教师提交的检查情况报告进行汇总后,形成《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11/3

  1. 附件1.公开课活动记录表.docx
  2. 附件2.专业教研活动记录表.doc
  3. 附件3.座谈会记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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