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档案自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03 浏览次数: [ ]

 

2024年我校将迎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评估中专家组关注的重点部分。为迎接审核评估,规范并引导各教学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档案自查工作。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特制定本科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方案。

 

一、自查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自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的自查和抽检工作。

组长:杨波

成员:周学昌、刘长坤、赵丽青、吴其兴、邱琦、张平玉、张雷、毛艳萍、何庆华、范方辉、邓立波、邵静、李欣。

 

二、自查时间范围: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2022-2023第一学期

 

三、自查安排: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20日:各位教师自查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实验报告、实习报告、实践课程报告等所有资料符合《自查指标》要求。学院自查学院规章制度、教学管理文件、学院教学工作会议记录、教研活动记录等方面的留档材料。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0日:各系确定所有专业课程已备好教案,并抽查各专业课程的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教案、实验报告、实习实践资料,提交各专业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7日:学院抽查所有材料,学院总结提交《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档案自查工作报告》。

 

四、请各位任课教师以自查标准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资料归档工作。

 

五、附件

    附件1.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基础性工作基本要求

    附件2.自查指标

    附件3.教案格式模板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日

 

  1. 附件1.新一轮审核评估学院基础性工作基本要求.docx
  2. 附件2.自查指标.rar
  3. 附件3.教案格式模板.docx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B1楼414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18071 电话:0755-26536141



关于我们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快速通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