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6-25 浏览次数: [ ]

各位老师:

为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每位任课教师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任课教师负责本人所任课程成绩的录入、核对、提交,打印[深圳大学学生成绩考核表]。成绩录入系统于7月1日9:00开放,本次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151100系统网址为:“深大主页”->“办事大厅”,输入校园卡工号和密码登录,打开“成绩录入”进入“期末成绩录入”系统。

2、学校要求统一使用《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记录平时各项成绩、平时总评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期末附加题成绩,此表的平时考核方式与结果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任课教师自行打印《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录入成绩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

3、本科课程考核分为期末考试为主型和过程考核为主型两种考核方式。期末考试为主型的课程考核,期末基本题成绩占70%60%,平时成绩占30%或40%。过程考核为主型的课程考核,期末基本题成绩占30%40%,平时成绩占70%、60%。

4、任课教师录入平时总评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和期末附加题成绩,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系统提供“从EXCEL导入成绩”功能,请有需要的老师按系统要求操作。进入成绩录入,若不能完成该课程所有成绩录入工作时,应先点击“暂存成绩”。任课教师在完成了该课程成绩的录入、核对工作后,点击“完成提交”,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成绩。任课教师在系统中打印《深圳大学学生成绩考核表》,在相应位置签名后交学院教学秘书。《考核表》上的所有成绩均以打印为准,手工涂改无效。

52015级及以后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实行A+AB+BC+CDF等级记分制记载(所有课程的最高成绩等级为A+),2014级及以前学生课程总评成绩实行A+ABCDF等级记分制记载(成绩最高等级为A+的课程仅为期末有附加题的)。教师只需录入百分制成绩,系统会自动按照学生入学年份进行分类处理。期末考试增设提高型附加题的课程成绩评定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判,附加题要体现难度。各门课程总评成绩为A+的学生比例应不超过10%

6若学生没参加考试(含取消考试资格、缓考)或作弊,任课教师录入时按“缺考”处理。

7、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均应做考试质量分析。考试质量分析内容必须包括课程、考生及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方式、学生成绩的统计分析(不含附加题分,要有相关图表)和定性评价(包括对试题、教学、学生学习的评价和对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建议等)。附加题单独一栏分析。任课教师可在系统中录入并打印《分析表》,放入试卷盒内存档。

8、如果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录入工作,须提前书面申请、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教务部审批,否则影响到学生补考或第二批毕业等工作,学校将按相关的教学事故处理。

9、试卷整理及归档。试卷整理顺序如下(试卷盒内请附上试卷盒内页)

a、学生成绩考核表复印件 1份(原件1份交李欣)

b、学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1份(原件1份交李欣)

c、样卷(A、B卷) 1份

d、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A、B卷) 1份

e、试卷分析表 1份

f、考场记录单 1份

g、学生答卷请按A3纸摊开平铺摆放,按照学生学号排序,跟成绩考核表顺序一致

h、平时作业样本(每次作业都需要包含好、中、差3种成绩的作业样本)

I、《深圳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存档材料自查表》,系统打印考核表时可以一同打印,请各位老师按要求完成并签字,存入试卷档案盒。

备注:平时考核方式不少于3种,次数不少于4次。

 

10、针对大作业或课程论文作为期末考核方式的课程,请注意:

a. 平时考核次数要比期末考试形式的课程多2-3次。

b. 除最后一次大作业或课程论文全部存档之外,还需要全部存档1-2次平时考核的所有学生材料,其他平时考核可以留存样本。

c. 所有留存资料必须有教师评语和评分(百分制),并按照学号进行排序。

d. 如果平时考核有课堂测验需要在试卷盒里留存测验参考答案。

e. 大作业或课程论文作为期末考核方式的课程也需要提交成绩分析表。

f、《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过程考核管理存档材料自查表》,请老师下载附件,按要求完成并签字,存入试卷档案盒。

备注:平时考核方式不少于3种,次数不少于8次,其中考勤次数最多不能超过4次。

 

11、针对实验课程留档资料,请注意:

a. 所有实验报告都需要留存每个同学的实验报告按照实验顺序排序,学生按照学号排序。

b. 学生成绩考核表和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交给李欣,复印件放在本组实验报告最上面)

c. 所有实验报告必须有教师评语和评分(百分制),教师签字,落款日期

d. 本学期实验课总评成绩要求:无附加实验的情况下,A≤40%(无A+);有附加实验的情况下:A及A+≤40%且A+≤10%

 

12、成绩等级制与百分制对照说明请见附件。

 

 

 



  1. 成绩等级制与百分制对照说明(2014级及以前).doc
  2. 成绩等级制与百分制对照说明(2015级及以后).doc
  3. 深大校发〔2023〕253号:关于印发《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过程考核管理存档材料自查表.xlsx
  5. 关于调整实验课成绩评定标准的决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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