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因事、间修)
每学期报到注册期间或学期末,学生填写休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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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休学者,校医院签署意见,其他原因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不用校医院签署意见
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
少数民族学生需学生部民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
学生将休学申请表交教务部(办公楼237室1号窗,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号窗)
教务部审批后,开具离校手续单,学生凭离校手续单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教务部(办公楼237室1号窗,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号窗),教务部出具休学学籍证明
休学(因病)
学生填写休学(因病)申请表
校医院签署意见
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后,由学生本人送教务部(办公楼237室,丽湖校区综合服务大厅2号窗)
教务部审批后,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教务部,教务部出具休学证明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B1楼414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18071 电话:0755-26536141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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