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办事大厅交流成绩认定app录入校外课程信息(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成绩),并将校外学校官方成绩单(必须为官方原件)上交学院
成绩录入和申请学分转换路径:登陆http://ehall.szu.edu.cn/ --- 学生服务(本科生教学)--- 课程及成绩 --- 交换成绩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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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提交材料到学院教务室,学院根据对学生网上填报的课程信息进行审查,并在管理系统中提出学分转换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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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从系统打印课程转换认定表,系主任或专业主管签署意见,认定原则按《深圳大学本科生赴外学习学籍学分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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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将签署意见的表格加盖学院公章,与学生校外官方成绩单原件一并交学校教务部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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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教务部复审通过后,此学生的成绩和学分认定申请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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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生在“http://ehall.szu.edu.cn/ --- 学生服务(本科生教学)--- 课程及成绩 --- 交换成绩认定”中查询审查结果 |
课程学分互认相关规定:
自2025年2月开始,“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相关学校已不再提供纸质版成绩单,选课学生均可登录“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系统”成绩库查询个人所选课程成绩。学生参照“交换生学分认定流程”审核学生的“学分互认”申请。2025年2月之前获得该项学分需要进行认定的同学,必须提交成绩单原件。2025年2月之后选课的学生无需提交成绩单原件。
校外交换生学分认定提交线上申请后,需要提交成绩单原件、课程互认申请(写明课程号、课程名等信息,本人签字、系主任签字)到学院教务室进行认定。
校内课程个人替代和认定要注意:
1.两门专业课是否可以进行替代,需要各专业的系主任审核同意,修读前请先进行咨询。
2.替代课程已经拿到学分之后,填写《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课程认定申请》(下载地址:学院官网-本科生培养-下载专区-课程相关下载文件),系主任签字,提交给守信楼419办公室,在第八学期进行毕业审核时做个人课程替代。
3.因替代程序在修读之后操作,所以修读必修课的替代学分时,请注意可能因无法认定为必修课导致无补考资格。
4.替代课程的学分如果少于培养方案原课程学分,请注意需要多修读同一课组的其他课程补足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