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关于定期召开深圳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拟定于2016年6月上旬召开深圳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根据以下评选办法,我院现开展第二十届学生正式代表及委员候选人评选工作。
一、推选代表及委员候选人
按《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大会正式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推选14名正式代表和2名委员候选人的人选,并且填写《大会代表团情况统计表》及《大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一)评选细则:
1.每人选出14名代表,多选和少选均无效。
2.票数最高的14名同学为正式代表;其中前两名当选为委员候选人,如有挂科,则票数顺移。
(二)正式代表资格:
1.深圳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任期内为非毕业班学生;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党团或行政处分;
3.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
4.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委员候选人资格:
1.委员候选人须为大会的正式代表;
2.委员候选人上两学期所有必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均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大一学生只需第一学期成绩);
3.品行良好,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委员候选人资格要求中:“任期内为非毕业班学生”,此项不适用于再任委员候选人。
二、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提交提案
推选的委员候选人均须提交提案,代表团请以代表团名义联合提交提案一份,委员候选人请以个人名义提交提案一份。提案针对学术创新、校园文化、校园生活和学生发展四个方向,提案的具体要求和内容请查看相关附件,代表团和委员候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提案。提案纸质版请于5月11日中午12:00前交至实验楼P318,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代邮箱chemxuedaihui@163.com,邮件名命名为“XXX提案”。
三、深圳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分组讨论会议
根据各学院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推选情况,将组织代表和委员候选人及现任学代会委员就候选人提案内容开展分组讨论会议,时间为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化院学代会
2016年5月6日
附件1:评选大会个人ppt模板.ppt
附件2:大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3:大会代表团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深圳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要求.doc
附件5:深圳大学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