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建设管理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12-01 浏览次数: [ ]

附件为《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建设管理章程》、《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简介》、《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十届团委委员产生办法》、《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简介》、《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义工协会简介》。 
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建设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院学代会)是全院学生在学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和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学院与学生三者之间的纽带与桥梁,是广大学生的代言人。
第二条 院学代会的常设机构是院学代会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委员会)。
第三条 院学代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行使职权。
第四条 院学代会的基本任务
(一)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全力配合学校及学院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领广大同学自觉地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 积极倡导和鼓励学院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责任意识,配合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大力开展以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文化修养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一)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 院学代会是对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的学院公共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并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第一条 院学代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条 院学代会的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为最高标准,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院学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  院学代会行使如下职权
(一)    监督院学生会的发展;
(二)    审议和通过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    审议和通过院学生会的工作计划;
(四)    修改、制定院学代会章程,并监督章程的实施;
(五)    审批、评定各类奖学金及助学金;
(六)    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七)    选举新一届院学代会委员会委员;
院学代会有权罢免其委员会委员;罢免案须由三分之一以上的院学代会正式代表或三分之二以上院学代会委员会委员提出,经二分之一以上院学代会 
(一)    与会代表通过;
(二)    讨论和决定院学代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为院学代会的常设机构,需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并接受校学代会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和发展与校学代会及其他院学代会的友好关系。
第三章代表
第九条 代表条件
(一)    本学院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    热爱学校,关心师生,为人正派;热爱学生工作,学有余力,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四)    工作热情、诚恳、作风严谨。办事公道,不徇私情,敢于制止和纠正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    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积极主动的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切实代表同学的利益;
第十条     代表由班级内部选举产生,成为学代会成员。委员会委员由学代会成员经全体院学代会代表主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见:《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推选办法》)
第十一条 代表出现违法乱纪或经学院认定其未尽代表责任义务,可经学院统一,免去其代表资格。
第十二条 代表出现缺额需增补时,需由缺额单位按选举程序补选。
第十三条 院学代会代表每届任期一年。
第十四条 代表的权利
(一)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有对院学代会委员会和院学生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并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  有通过提案直接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意见的权利;
(四)  有就院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和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第十五条 代表的义务
(一)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  积极参加院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院学代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三)  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接受同学的监督。
第四章权力机关
第十六条 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院学代会委员会行使院学代会所赋予的职权,对其负责。
第十七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续任人数不超过30%。
第十八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行使职权期限至下届院学代会选出新的委员会为止。
第十九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职责和权力
(一)  审议和批准院学生会主席提名的副主席人选;
(二)  任命有效院学生会主席提名的进入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生组织人选。
(三)  审批院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监督和定期公开院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
(四)  监督、检查院学生会工作,有权对院学生会提出质询;
(五)  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开展与学生有关的校级日常奖惩评审工作;
(六)  院学代会委员会应听取、收集、对学院学生会工作及学院有关部门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在两周内予以答复;
(七)  院学代会委员会有权列席与学生事务相关的学院工作会议,有权参与并讨论和提议表决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学院事项;
(八)  组建下届学代会筹备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主任职责和权力
(一) 执行院学代会、委员会决议,制定本会的总体工作计划,想委员负、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二) 对委员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院有关部门商榷),并予以答复;
(三)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人展开工作。副主任受主任委托,可代行主人委托的部分职权。
第二十三条 院学代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协助委员会展开工作;
第二十四条 院学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完成院学代会交予的相关任务。
第五章执行机构
第二十五条院级学生会(以下简称为院学生会)是院学代会的执行机构,对院学代会及其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院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组成(副主席名额组成可根据各院情况规范调整)。主席团为院学生会最高行政决策机构。
第二十七条  院学生会根据职能需要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设置部长一名,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副部长等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八条  院学生会职权:
(一) 执行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实施《深圳大学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落实院学代会各项基本任务;
(二) 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按实际需要招选有关工作人员;
(三) 领导各班委会开展工作;
(四)协助筹备院学代会;
(五)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社会服务;
(六)建立和发展与其他院校学生组织的友好关系;
(七)行使全院代表大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九条 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以组成竞选团的形式参加竞选。通过院学代会正式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正式代表人数超过代表总数的半数(含半数)时,选举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院学生会主席职责和权利:
(一)代表学生会参加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校、院会议,定期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与校、院团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
(二)组建院学生会,并将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人选提交院学代会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主持院学生会的工作;
(四)提交学生会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经院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提交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报学院批准;
(五)对学院拨发的学生会年度工作经费拥有使用权;
(六) 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对院学生工作进行统一协调与安排。
第三十一条 院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三十二条 院学生会主席出缺时,由副主席递补;主席、副主席皆出缺时,由院团委临时任命。随后需正式选举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三条 院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经费预算,需经院学代会委员会审批后,方可上报学院予以批准拨发。各项计划内工作经费须经院学生会主席审批并上报学院核准后,予以报销。各项计划外工作经费需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另行拨发。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代会及其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简介
组织架构:
部门职能:
宣传部 :
主要负责团委的宣传部分,通过海报、传单、视频、展架,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团委的活动。
科创部:
组织宣传学术讲座;申报评审“挑战杯”;策划组织高手云集的“百科知识竞赛”等等。负责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方面
实践部:
用行动去检验真理,这就是实践。本部门主要负责大学生的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和暑期社会实践。
组织部:
主要负责管理团籍,缴收团费,发展新团员等团务工作,是维系和沟通各职能部门的枢纽,在工作中培养组织和沟通协作能力。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十届团委委员产生办法
团委委员会由团委书记及7名委员组成,团委书记由教师担任,另外7名团委委员在团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一、团委委员候选人资格要求
1. 团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具有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 思想积极,进步,作风正派,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党团处分和行政处分;
3. 品学兼优,上一学期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4. 参选人应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较高的威信;
5. 参选人应当熟知日常团务工作、了解团章主要内容,并且具有学生组织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6. 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1. 符合条件的团委委员候选人可通过自荐和班长及支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后产生;
2.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团委委员候选人,并报学院党委复审;
3.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审核通过候选人资格后立即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班级或个人对候选人的参选资格或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向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至公示截止时间仍未有查实的违反候选人资格的情况出现或者没有人对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候选人资格将自动生效;
三、 团委委员选举办法
1.参加团员代表大会的团员代表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各年级各班总团员人数的10%,与会团员代表人数需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时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2.团委委员候选人需分别进行竞选演说,并进行答辩,回答与会代表的提问
3.换届选举应充分体现全院学生意愿,与会代表可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弃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左右选举人的意愿,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4.若团委委员候选者超过7人,则以票数为准,取前7名,若出现同票,则召开团委委员会议,选举产生;
5. 通过票数达到到持票人数的1/2或1/2以上即当选为新一任团委委员,;如首轮投票候选人均未得到超过1/2的票数,则就对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6.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回收选票等于或少于到会选举人数时判定该次选举有效,多于到会的人数时则该次选举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人,计票人2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推选产生;
8.计票结束后,由领导老师宣读选举结果;
9.本选举办法经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果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之情况,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注: 本选举办法解释权归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会简介
学生会作为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人数最多、职能最广泛的学生组织,是全院最完整的平台成立于2006年,是在学院领导下,致力于维护化院全体学生利益的,独立展开工作的学生组织。拥有办公室、体育部、文娱部、外联部、权益部、宣传部、新闻部、礼仪队、主持队九个部门。
主席团
负责领导化院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各个部门活动进行审批,充分利用学生会内部和学院的资源,提供各个部门举办各类活动以及为化院同学们的利益奋斗。
礼仪队
负责各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与颁奖工作,可算得上是活动的的门面担当。参与学生会内部工作,作为学生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门。它作为一场活动的形象,在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通过礼仪工作,礼仪生也可以提升精神面貌,规范坐姿、站姿、走姿,更好地展现个人魅力,锻炼在社交礼仪中的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从而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
体育部
体育部是学院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组织部门。体育部以负责的态度服务同学,有效地组织体育活动,提高同学们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通过举办各类的体育比赛,如篮球比赛、趣味运动会等,从而加强同学们之间的团体凝聚力。
权益部
权益部是一个代表学生会维护全体学生利益,推动学生自我权益维护和自我服务的部门,权益部每年负责的活动除了最具代表权益的大型活动荔园生活交流会,还有许多娱乐活动如女生节,化院A-Chem等。
办公室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枢纽部门,维系学生会正常运转,加强完善学生会内部建设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办公室不仅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处理,包括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会议记录等等,而且是老师、主席团与各部门交流的纽带,是维系老师、主席团与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主持队
主持队是化院学生会的特色部门,从事大型晚会及各类讲座,比赛等活动的主持工作。同时给同学们提供展示自己,挑战自我,锻炼自身综合素质的舞台。主流姿态,持久风采。
辩论队
辩论队日常主要参加学校举办的包括院际杯在内的各大辩论比赛。辩论对口才,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帮助,我们更是可以通过辩论,结识各院的辩论人才。独特的辩风让我们成为深大辩坛的一股清流。工心之所往,学清流之风。辩是非,论真理。
宣传部
宣传部是一个负责化院各项活动的宣传与记录的部门(设计宣传物质,记录精彩瞬间),同时协助各部门举办活动,对学生会各活动进行包装。宣传部日就是用PS制作海报传单,学习摄影以及制作视频。
新闻部
通讯稿的记录润色,化院微信公众平台的编辑发送,每期院报photoshop的创作美工。掌握学院活动第一手消息,亲临活动现场。组织承办大大小小论坛学分讲座。
外联部
对外联系,对内交流,负责开展大型的品牌交流活动,协助各个部门,在人员、资金、物品等多方面予以支持
文娱部
文娱部主要负责策划及筹备每年的迎新和毕业两场大型晚会,除此之外还有心理活动月、炫舞大赛和毕业周等精彩活动。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主席团以及部长团的评选:
主席团:在前一届主席团的推荐下,参加学年末的学生会换届选举大会,在票数通过的情况下即可当选
部长团:在前一届同一个部门的部长推荐下,由新任主席团面试通过后即可当选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义工协会简介
  本协会由会长、部长、干事三大部分人员组成。
会长的具体评选标准为:
1.思想积极,进步,作风正派,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党团处分和行政处分。
2.品学兼优,前一个学期必修科目没有不及格者。
3.候选人必须是团员或者党员,对义工协会有深入了解,熟悉当前化院义工协会事务,对往后发展有独特的见解。并且需要有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义工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干能力,曾担任过学生(大学)干部且表现突出;
5.对义工协会有过较大贡献,在学生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曾受到过省、市、校级组织表彰者优先。
部长的具体评选标准为:
1.必须是具有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 思想积极,进步,作风正派,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集体荣誉感强,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党团处分和行政处分;
3. 品学兼优,上一学期所修课程全部通过;
4. 参选人应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与较高的威信;
5. 参选人应当熟知日常化院义工协会工作、了解各类义工活动主要内容,并且具有学生组织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
6. 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工作经验。
协会分为三个部门,分别是外联部、宣传部和秘书部。
外联部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人员参加活动、进行活动的现场安排布置以及管理、对外包括拉赞助等的活动相关的沟通及事务,是协会的大智囊和对外沟通的主力军。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各项活动展板、传单、海报、微信推送的设计,对活动照片进行后期处理,以及微博和博客的资料更新,并组织人员排练节目和策划组织拍摄视频,是展现协会面貌的窗口。
秘书部负责确认排班表、录入义工时、发送各类活动邀请函、收集并整理各类活动信息、撰写各类活动总结等等,是协助各部门沟通与协调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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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18071 电话:0755-26536141



关于我们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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