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6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结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9-28 浏览次数: [ ]

各“挑战杯”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

我院将启动深圳大学2016年 “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结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作品结项

    1、作品评审要求

每个参赛队伍除需提交下面所述的评审材料外,还必须按要求准备时间为3-4分钟的PPT进行答辩。现场答辩暂定于201610月中旬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在实验楼P201P203举行。答辩具体时间流程另行通知。

    2、报送作品要求

  (1)作品论文格式参照《深圳大学2016年“挑战杯”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要求》(附件一),与《作品申报书》(附件二)分开装订,同一项目的申报书与论文装在同一文件袋中;如本学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对论文格式另有规定的,该规定优先,可不使用附件二格式;

  (2)作品论文部分不能涉及与作者、指导老师、所在学院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信息(鸣谢部分应在校内竞赛中免去),以便进行匿名评审;

  (3)发明制作类作品需提交的内容包括:作品申报书,作品说明书(如:设计原理、设计思路、示意图、操作方法等有助于评委评审的内容,提交时请参照前款关于作品书面部分打印及装订的要求),有关软件(刻录光盘),实验(制作)过程或操作过程的演示录像(刻录光盘),其他能够展示作品的制作、操作、功用的物件;

  (4)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申报书》一份,参赛作品及附件四份;

  (5)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及附件(如有)电子版。

二、作品提交方式

各参赛队伍须在20161012日(星期三)17:00前将《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论文或说明书等)各一份(用回形针装订)及电子版(邮件标题和电子文档名称均为“项目负责人姓名_项目名称”如"张三_XXXXXXXX的研究")上交到学院团委(地点:实验楼P321;邮箱:tzbjx2012@163.com)。

三、奖项设置

1、校内竞赛不设奖金。学校将对国赛和省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参赛作品给予奖金奖励;

2、根据省赛、全国赛的成绩以及各学院推荐,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用于奖励为指导学生参赛作品付出辛勤劳动的指导教师;

3、我院将推荐作品参加校团委的特、一、二等奖的评选。另外,院内将组织专家评出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直接报送校团委。

备注:没有立项资助或未能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也可直接参加选拔赛,需报送《作品申报书》和参赛作品(论文或说明书)各一份。


人:米宏伟老师 26538963

院团委科创部部长:梁秋红 13760184408/73475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8日


附件一:深圳大学2016年“挑战杯”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要求.doc

附件二:结题作品申报书.doc

附件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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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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