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10-22 浏览次数: [ ]

今年上半年,校团委面向2015级学生开展了主题为“启万众创新潮,享低碳生活热”的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全校有多个团支部和许多学生参与。同学们积极响应实践号召“启万众创新潮,享低碳生活热”起来,利用双休日时间,走出校园,深入社会,脚踏实地地投入到社会实践当中,通过开展社会调研、走访社区企业、践行志愿服务等实践形式,将青春的活力绽放在深圳的每个角落,从中提升个人实践能力、丰富大学校园生活。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按学院实践人数3%的比例,表彰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实践成果显著的个人;

(二)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团支部”,各学院团委根据团队活动成果和结项材料情况,按学院2014级团支部数约50%比例推荐优秀团支部,参评“标兵团支部”、“十佳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校团委将按30%(占全校2015级团支部数)的比例进行评定,并对获奖支部拨付实践项目提升费,同时对各学院拨付实践工作组织经费。具体奖项及活动经费设置如下:

团支部:标兵团支部 5个 拨付实践项目提升费1000元/个

    十佳团支部 10个拨付实践项目提升费800元/个

    优秀团支部 30个拨付实践项目提升费 400元/个

对各学院拨付实践工作组织经费额度为该学院团支部所得项目提升经费总额的20%。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优秀个人和候选优秀团支部,需按以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一)填写附件1《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推荐表》,报学院团委审批;

(二)填写附件2《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团支部”推荐表》,报学院团委审批;

三、提交时间及形式

(一)以上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均需打印版(学院盖章)和电子版。

(二)打印版材料请于10月26日(周三)下午17:00前交至P321。

(三)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26日(周)中午12:3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417@163.com 。(邮件命名请以“姓名 +参加评选的类型。如XXX+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所有人将电子版上交后,院团委后期将会进行评选大会,到时会有学院领导参加,学代会监票,各班代表投票。最终决定上报名额。参加评选的有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团支部代表,演讲需要准备PPT,并且由于时间关系,请控制在3分钟以内。优秀个人可以有多个名额,团支部从标兵,十佳,优秀三个中选一个。希望大家踊跃参加大家。

实践外联部部长:陈灿城 13760163242/73680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

201610月22

 

附件1《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团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2《深圳大学2015-2016学年度双休日社会实践“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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