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10-22 浏览次数: [ ]

2016年暑假期间,我院在校团委的带领下派出多支暑期社会实践队伍到全国各地去实践。经申报,收到了来自各支队伍的实践成果。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建言献策”、“优秀科技成果报告”、“优秀个人”、“优秀带队教师”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活动,我院也将积极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优秀团队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团队提交总结报告数量的25%申报“优秀团队”, 跨学院团队可全部申报“优秀团队”。校团委将结合各单位前期提交的《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成果初评表》和各团队已提交材料审定最终名单。

具体奖项及活动经费设置如下:

一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个

二等奖(4个),奖金2000元/个

三等奖(6个),奖金1000元/个

获得“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建言献策”和“优秀科技成果报告”一等奖的团队直接获得“优秀团队奖”,只颁发“优秀团队”荣誉证书。

(二)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建言献策、优秀科技成果报告

校团委将邀请校内专家对调研报告、建言献策和科技成果报告予以评审,评选出“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建言献策”和“优秀科技成果报告”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带队教师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优秀带队教师”。获得“优秀团队”称号队伍的带队教师将直接获得“优秀带队教师”的称号。

(四)优秀个人

各学院根据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个人提交总结的数量的15%申报“优秀个人”,获得“优秀调研报告”、“优秀建言献策”和“优秀科技成果报告”一等奖的团队,多增加10%的优秀个人评选名额。

校团委将结合学院在前期汇总提交的《个人总结》审定最终名单。

(五)优秀组织奖

各学院自主申报优秀组织奖。需提交一份关于学院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情况的总结。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提交的工作总结以及前期上交的各项材料情况进行评定。

二、资料提交

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优秀个人和候选优秀团队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填写附件1《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

填写附件2《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推荐表》,团队队长填写推荐意见;

三、提交时间及形式

(一)打印版材料请于1026日(周17:00点前交到P321。

(二)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26日(周中午12:30前发送到团委邮箱tuanwei417@163.com。(邮件命名请以“姓名 +参加评选的类型。如XXX+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所有人将电子版上交后,院团委后期将会进行评选大会,到时会有学院领导参加,学代会监票,各班代表投票,具体时间另外通知。最终决定上报名额。参加评选的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优秀团队代表,演讲需要准备PPT,并且由于时间关系,请控制在3分钟以内。优秀个人可以有多个名额,请大家踊跃参加。

实践外联部部长:陈灿城 13760163242/73680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10月22日
 

附件1: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2:深圳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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