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毕业生,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以下评选办法,我院现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包括提前、延迟毕业的学生)
二、申请资格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
2.积极参加各项校院学生活动,取得突出成效。
3.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荣获过“深圳大学奖学金”,未受过任何处分(已撤消处分者除外)。
4.同等条件下,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三、 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具体程序
1.对于符合评选资格的毕业生,由各班班主任组织班级推选。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各班推选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进行审议,召开优秀毕业生评选会议,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排名。评委由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学生代表组成。
3.院党委审议,并向全校公布评优结果(学生可以在3天内向学院提出质疑,如有错漏,给予更正),并将排名前20%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学校。
4.凡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选工作公正进行的个人,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参选资格,并根据该学生的行为给予相应处分。
四、 评选比例
校级比例为本年度毕业生人数的5%,共计11名。其中化学2名,化学(师范)2名,环境工程2名,食品科学与工程1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2名,应用化学2名。
院级比例为本年度毕业生人数的20%,共计42名。其中化学7名,化学(师范)7名,环境工程7名,食品科学与工程6名,新能源科学与工程7名,应用化学8名。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书;
2、大学期间各项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
3、《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请各班班长于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将本班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代会邮箱:chemxuedaihui@163.com,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2013级XX班优秀毕业生申请(如:2013级应用化学班优秀毕业生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B1-418),逾期不候。
如有疑问,请联系陈启乐老师:86971225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深圳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