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已抵达我校之后,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一、由原党组织开具介绍信
(一)由省外转入我校
党员本人须持有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纸质版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中所填个人信息完整、属实。介绍信抬头及接收单位(去处)如下:
介绍信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接收单位/去处:中共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由省内转入我校
由原党组织在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无需提交纸质版介绍信。系统中接收单位请选择“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
二、请在确定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已抵达我校之后,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丽湖校区B1-419向老师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由原党组织提供)
三、其他说明
1.学院须对转入党员的党员档案进行审查,审查无误之后方可接收党组织关系、开具回执;
2.咨询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755-26926606,邮箱xiangsw@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