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校园,“宪”在进行时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9-19 浏览次数: [ ]

    2018918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市委及学校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就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召开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下设的系、实验中心和办公室的正副职负责人以及学生辅导员。

此次会议内容主要就新宪法的修改部分进行学习。其中,学院院长张培新同志主要就三个方面进行了心得体会分享。

1、在宪法序言部分,将“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即新宪法增加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两个修改方面就体现出我们国家现在特别重视环境保护,习主席多次下基层巡视也曾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圳市政府现在也加大力度对环保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并积极鼓励大家立项。我们老师就要将自己的工作内容和社会需要结合起来,尤其我们环境工程专业的老师,要积极努力的去申请立项,用自己的科研成果为新时代的发展做出一份贡献。同时也要注重对学生思想和行动上的指导,树立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督促学生们认真学习,用自己的所学去造福社会。  

现在有部分老师和学生会产生懈怠思想,认为宪法高高在上,与自己关系不大。但这样的思想就很危险。宪法是国家的母法,其他法律都要以宪法为准绳,而具体的法律就跟我们的工作学习有关系。比如《教师法》,身为老师就要了解教师的可为和不可为;比如《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身为化学人就要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等。无规矩不成方圆,将这些法律法规牢记于心,才会保证我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安全而有序。

3、最后,要强调一下学术诚信问题。学术诚信建设是学风建设的关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教育工作者和我们的学生都要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这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学术不端的新闻报道,比如107篇学术造假论文被撤稿、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学术造假、日本学术丑闻等。这些反面案例就在时刻提醒着我们,造假可耻,坚决予以打击。不仅自己不造假,还要积极举报,人人互相监督,在学院营造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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