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9-26 浏览次数: [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科研创新、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切实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我校和院的评奖细则,现就我校20152016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额、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5人,每生每年20000元。

2.评选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1人,一次性奖励25000元。

2.评选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三)好日子奖学金

1、名额及金额

学院推选研究生1人,一次性奖励 10000元。

2、评选对象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20142015级研究生(以在职形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

二、评奖时间及流程

(一)923日:研究生院召开全校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会议,公布评选要求、流程及推荐名额。其中,好日子奖学金因名额有限,先由各学院推荐1人,汇总后再由研究生院组织校级评委会评审。

(二)923-926日:学院成立评委会,公布评委会名单及评奖细则(见附件1,2)。

(三)926—928日: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符合参评条件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网上评优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好后打印,本人签名,附相关成果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经导师(推荐人)签字。社会奖学金需要学生下载填写所申请的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3,4,申请表需双面打印),并附证明材料。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到实验楼P317,截止时间:9281700(注: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四)929日—1011日:学院资格审核,拟定国家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推荐名单、经校内公示(35个工作日)上报研究生院。

三、有关说明

(一) 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二)奖学金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奖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学院评审工作咨询电话:26538963,联系人:米老师。

附件一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二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16年国家、社会奖学金评审细则.doc

附件三 .深圳大学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x

附件四. 好日子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doc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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