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第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出席深圳大学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候选人的公示
各位同学: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关于学生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大学学生会章程》关于定期召开深圳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定于2021年5月中旬召开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12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大会将选举产生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12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及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经公开报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等流程,现将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12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第16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出席深圳大学第25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公示如下:
详细请看附件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