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2022-2023年选派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的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9 浏览次数: [ ]



为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和集聚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省教育厅从2018年起每年组织实施高校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助各高校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基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制定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遴选工作细则。


一、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高校优秀博士生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和访学的博士生遴选工作评委会(以下简称工作评委会),负责遴选工作细则制定与审核,工作评委会由学院主要领导、学科带头人和相关博士生导师担任。

2、该遴选工作为年度工作,工作评委会将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开展遴选工作,并对遴选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


二、资助人入选条件

1、我校在读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包含留学博士生和联培博士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的在读博士生。

3、资助对象出国研修方向原则上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或导师(团队)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课题一致。

4、资助对象应达到相应的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外语条件、《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等办法的规定。暂无外语成绩也可以申请,但在出国前必须达到文件要求。出国前未达到外语条件的不予派出。


三、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

1、2023年2月13日--2023年2月24日,个人申请。有意愿申请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深圳大学博士生公派出国(境)学术交流和访学申请表》,须附国外邀请函(含电子函),于2月24日前将材料交至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B1-419,周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4421,E-mail:zy2696@szu.edu.cn

2、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10日,学院组织初选确定推荐人选,必要时可组织现场答辩。推荐名单按得分高低排序在院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学院填写《2022-2023年优秀博士生国际培养计划推荐名单》,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办公室。

3、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22日,研究生院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确定拟资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其他说明

1、短期进修与访学时间一般为6至12个月。

2、派出名单自公布之日起资格一般保留一年。原则上出国时间为开学前或者学期结束后。回国及验收必须在毕业前完成。

3、学生获得派出资格后,如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原则上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公派出国。

4、学生在联系国(境)外学校过程中,导师应给予指导和协助,国际交流与合作部也可提供部分境外高校渠道信息,相关咨询:张老师(26536108)szufao@szu.edu.cn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外语条件要求(深圳大学博士生出国访问外语合格条件).doc
 附件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附件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png

 附件4:深圳大学博士生公派出国(境)学术交流和访学申请表.doc 

附件5:2022-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生国际培养计划推荐名单(样表).doc



  1.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外语条件要求(深圳大学博士生出国访问外语合格条件).doc
  2. 附件2:《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3. 附件3: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png
  4. 附件4:深圳大学博士生公派出国(境)学术交流和访学申请表.doc
  5. 附件5:2022-2023年深圳大学博士生国际培养计划推荐名单(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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