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可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070300化学
可调剂招生计划:5个
拟调剂复试名额:8个
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可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三、调剂程序
1、 申请调入本专业的考生,必须于3月30日20:00-3月31日16:00(系统关闭时间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
2、 发送复试通知后3小时内未接受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3、 接受复试通知后,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41/11734.htm)登录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复试报到材料。
4、 逾期未上传复试报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本专业复试将于4月2日上午9:30开始。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参照本专业一志愿招生复试细则,详见https://chem.szu.edu.cn/info/1243/4630.htm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0755-26534421,邮箱:zy2696@szu.edu.cn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