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1-04 浏览次数: [ ]

关于2016届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将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8:30点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请

学生需在网上申请才能参加本次电子图像采集。申请方法:登陆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系统http://gra.szu.edu.cn/loginN.aspx?t=xs---->毕业管理---->毕业生信息采集核对,核对完信息后单击“核对正确并申请参加本次学历电子信息采集”按钮。申请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1月9日。

二、 缴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见粤教高[2002]151号文),按15元/每学生标准,由学院收齐后将钱于2015年11月1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办公楼423室,由研究生院统一交新华社广东分社。

负责收费老师收费后需在研究生院综合服务系统中更新学生缴费状态,操作方法:登陆研究生院秘书系统http://gra.szu.edu.cn/College/loginN.aspx?t=xygl---->毕业管理---->参加本次采集学生名单,可以单个或批量更新学生缴费状态。

三、 电子图像采集

1、 拍摄对象:凡是预计2016年6月或12月毕业的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双证班研究生,已拍摄过的推迟毕业研究生仍需参加此次拍照。

2、拍摄时间:2015年11月12日整天(如有课程冲突,请学院通知任课教师调整教学时间)。各学院和专业的拍照顺序和时间请留意2015年11月11日的通知。

3、拍摄地点: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4、拍摄纪律:学生要带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到拍摄点轮候,听从摄影师的指挥,在指定表格上登记学号、签名后方可拍摄,未经登记而拍摄的无效。因拍摄地点位于办公区且拍摄时间属于上班时间,请同学们务必保持安静。

5、着装要求:要求穿着有领上装,拍摄当日注意面容及发型整洁,注意一定要露出双耳,切勿佩带项链、耳环等饰物,不能穿黄绿色上衣。

四、 其它注意事项

1、采集的图像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电子注册(未拍照的学生毕业时无法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毕业班每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集中拍摄,如有学生未能参加此次拍摄,请于2016年4月1日前自行到以下地址补拍: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05,联系电话:020-83302077。

2、请毕业生务必于拍摄后40天登陆网站www.chsi.com.cn 进行图像信息校对。

若有疑问,请与邹老师0755-26558495联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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