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专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第二批)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9 浏览次数: [ ]

一、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可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085600材料与化工

录取东莞合作计划15人、深圳大学本部计划7人(如未能录取够22人,按照每录取2个东莞合作计划,配套1个深圳大学本部计划)。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可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2、初试统考科目需包含英语一

3、初试统考科目数学二或者数学一。

三、调剂程序

1、 申请调入本专业的考生,必须即日起42016:00(系统关闭时间视具体报名情况而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

2、 发送复试通知后3小时内未接受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3、 接受复试通知后,参照深圳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41/11734.htm)登录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复试报到材料。

4、 逾期未上传复试报到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时间为4月22日8:30。

四、调剂复试办法

调剂复试办法参照本专业一志愿招生复试细则,详见https://chem.szu.edu.cn/info/1243/4624.htm

五、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人

周老师:电话:0755-26534421,邮箱:zy2696@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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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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