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教育文件汇编》要求,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女性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
校外导师的申报所需材料:
1、《深圳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审批表》(见附件);
2、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校外导师审批表.doc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B1楼414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18071 电话:0755-26536141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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