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中外互译、撰写外文论文摘要和一定的听说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学科名称 | 培养方向 (二级学科) | 研究内容 | 指导教师 |
化学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070305) | 1、功能高分子材料 | 刘剑洪教授 贵大勇教授 刘波教授 任祥忠教授 倪卓教授 吴奕光副教授 余振强副教授 何传新博士 |
2、生物与医学高分子材料 |
3、有机(无机)高分子-无机复合材料 |
物理化学(070304) | 1、计算机辅助分子设计与合成 |
王明良教授 陈彦涛副教授 王海滔副教授 朱才镇博士 |
2、密度泛函理论计算应用 |
3、蛋白质结构与功能的分子模拟 |
4、生物医用高分子的设计与合成 |
有机化学(070303) | 1、有机合成化学 | 洪伟良教授 高原教授 张雪利副教授 辛红副教授 于厚春副教授 |
2、纳米功能有机材料 |
3、生物有机大分子 |
分析化学(070302) | 1.单分子和纳米尺度上的超分子自组装结构的分析与表征 |
李冰石教授 吕玉娟教授 游新奎副教授 方 琳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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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分析化学与环境污染化学 |
无机化学(070301) | 1 生物无机化学 | 张黔玲教授 李翠华教授 孙灵娜副教授 孙灵娜副教授 |
2 离子液体 |
3 固体材料化学…… |
学科、各培养方向与研究内容简介。
三、学习年限
本学科学制三年。研究生应该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研究生院(筹)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毕业,但在学年限不得低于2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与学位(毕业)论文的时间比例一般为1:1。
培养方式
(一)实行导师负责制,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
(二)研究生应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
(三)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参照《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办法》执行。
(四)跨学科、专业或以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原则上应补修本学科、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由导师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时予以确定。
个人培养计划
第一学期结束前,指导教师与所指导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共同拟订并提交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文档由学院保存,电子文档上传至研究生院(筹)。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学习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学位课程21学分 |
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程英文名称 | 学分 | 学时 | 讲授形式 | 考核 方试 | 要求 |
学位课程(21学分) | 公共学位课(9分) | 政治理论课 3学分 | 科学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 | Theory & Practice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平均≥75分 |
自然辩证法概论 (理工科) | Nature Dialectics | 1 | 20 | 讲授 | 考试 |
外语 6学分 | 基础 外语 | 英语(一) | Advanced English (一) | 2 |
| 讲授 | 考试 |
英语(二) | Advanced English (二) | 3 |
专业外语 | English in Specialized Subject | 1 | 20 | 讲授 | 考试 |
专业学位课(12分) | 基础理论课 (2门) | 高等物理化学 | Advanced Physicochemistry | 3 | 60 | 讲授 | 考试 |
仪器分析及材料研究方法 | The instrument analysis and materials research methods | 3 | 60 | 讲授 | 考试 |
专业课 (2门) | 量子化学 | Quantum Chemistry | 3 | 60 | 讲授 | 考试 |
化学软件及应用(含上机) | Chemical software and applications | 2 | 教学实践表 导师考核 | 考查 |
选修课 | 晶体化学 | Crystal 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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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产物化学 | chemistry of natural product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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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生物化学 | Advanced Bio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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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材料学 | Nanomaterial Science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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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合成化学 | Materials synthesis 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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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模拟与设计 | Molecular simulation and design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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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化学 | Applied Electro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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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程 |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学生须补修2—3门,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 高等无机化学 | Advanced Inorganic 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60分 |
高等有机化学 | Advanced Organic Chemistry | 2 | 40 | 讲授 | 考试 |
课程免修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了本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
八、考核方式
(一)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均需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除必修环节和补修课程进行考查外,其他课程一律进行考试。
(三)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考查科目按通过、不通过两级记分制评定。
(四)考试课程成绩要求60分以上(含60分)可获得学分,考查课程通过者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各科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可申请学位。
(五)考试可以采用闭卷、开卷或课程论文等方式,如采用其它方式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考核记录。
(六)必修环节中,开题报告通过获得文献阅读学分;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并填写《学术讲座登记表》,导师签名确认后获得学术讲座学分;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由导师进行考核,不计学分。必修环节不通过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七)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按通过、不通过记录。
九、学位论文
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可进入学位(毕业)论文阶段。进入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的研究生首先进行开题,撰写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阅读,学位论文选题、科研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手段、理论分析、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向研究生指导小组提交,经学院批准,由各培养单位存档。凡首次开题未通过者,应于一个月内重新选题并再次组织开题,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学习,按退学处理。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撰写要求详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有关学位(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问题由研究生本人承诺,导师负责。
十、毕业与学位申请
研究生按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要求,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根据《深圳大学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申请学位。
(根据学科特点,各学科经充分讨论,可增加其他方面关于论文答辩、毕业、申请学位的更高要求,例如是否组织预答辩,是否要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等)
十一、推荐阅读文献